放假回港,收到診所訊息,說10天前診治的一個病人,服藥後感不適!
翻查病歷記錄,該病人以喉嚨痛、鼻塞、流黃鼻涕、咳吐黃痰為主訴。
電聯病人,10天前診症後配了3劑草藥,因真空代煎藥要第二天才拿到,所以當天她索性服西藥緩解病情,直到抗生素療程完結後。她以為配了的感冒中藥可以當保健用,以預防再次感冒,所以隔了十天,照舊服用當初的處方。
治風熱感冒的藥,以清熱藥為主。患者現在已無黃痰、黃鼻涕、喉嚨痛的熱象。診症時開的清熱藥,隔了10天才服用,變了藥不對症。既已沒有熱象可清,反過來清了自己的陽氣,結果出現頭暈。
疾病是一個動態的發展過程,特別是外感,傳變迅速。感冒藥處方本來是針對祛除病邪,不是以調理為目的。你們會在沒發燒情況下服退燒藥?沒腫瘤的情況下服化療藥?以預防發燒?預防腫瘤嗎?
這也不能怪病人,畢竟中藥產品市場常標榜中藥是草藥、天然、安全、可常常服用以作保健作招徠,令市民大眾以為藥可以隨時食或隨便食,求個心理安慰。
患者聽過當中原理後,恍然大悟。我亦囑咐患者,如果下次覺得沒時間煲藥,索性開沖劑好了,就像沒時間煮住家飯,食飯盒也不會太差,總比吃隔了十天的住家飯強吧?!
記著:要在對的時間,服用對的藥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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